“鲁班奖”是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共同设立的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耀奖,由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
“鲁班奖”的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是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该奖项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过程包括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评委由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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